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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通知

根据 EGBGB 附件 1 第 246a § 1 段第 2 句的取消说明。参考:联邦法律公报 I 2013, 3642 - 3670 

 

撤回权

您有权在十四天内取消本合同,无需给出任何理由。

取消期限为自您或您指定的非承运人的第三方接管货物之日起十四天。

为了行使您的撤销权,您必须通过明确声明(例如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的信件)告知我们 Wardrobecircus UG(有限责任)您撤销本合同的决定。您可以使用随附的取消表格样本,但这不是强制性的。

您还可以在我们的网站 www.wardrobecirucs.com 上以电子方式填写并提交取消表格样本或其他明确的声明。如果您使用此选项,我们将立即向您发送收到此类撤销的确认(例如通过电子邮件)。

为了满足取消期限的要求,您只需在取消期限到期之前发送行使取消权的通知即可。

 

撤销的后果

如果您取消本合同,我们将向您退还所有从您处收到的付款,包括运费(除非您选择我们提供的最便宜的标准送货方式之外的其他送货方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并且最迟立即偿还)自我们收到您取消本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十四天内。对于此次还款,我们使用您在原始交易中使用的相同付款方式,除非与您明确同意不同的付款方式;在任何情况下,您都不会因此次还款而被收取任何费用。在我们收到退回的货物或您提供证据证明您已将货物退回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我们可能会拒绝退款。

您必须立即将货物退回或移交给我们,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晚于您通知我们取消本合同之日起的十四天内。如果您在十四天期限届满之前发送货物,则符合截止日期。您承担退货的直接费用。仅当货物的价值损失是由于确定货物的性质、特征和功能以外的必要处理造成的时,您才对货物价值的损失承担责任。

 

取消表格样本

(如果您想取消合同,请填写此表格并发回。)

致(Wardrobecircus UG,Else-Lasker-Schuler-Str. 15,81925 慕尼黑;contact@wardrobecircus.com)

我/我们 (*) 特此撤销我/我们 (*) 签订的购买以下商品 (*)/提供以下服务 (*) 的合同

订购于 (*)/收到于 (*)

消费者的姓名

消费者的地址

消费者签名(仅适用于纸质通知)

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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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删除不适用的内容。